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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资产业绩“变脸” 补偿义务未履行 新华医疗相关责任人及财务顾问等被上交所监管关注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上交所10月9日披露,新华医疗(600587)收购资产承诺业绩与实现业绩差额巨大、交易对方至今仍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决定对新华医疗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许尚峰,时任董事杨兆旭、缪永生、辛生业、赵勇及时任独立董事于金明、朱德胜、孟凡鑫、赵斌,以及新华医疗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主办人刘冠勋、钟凯予以监管关注;对新华医疗及其时任董事长赵毅新、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季跃相、时任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李财祥,以及新华医疗股东隋涌、邱家山、苏晓东、魏旭航、罗在疆、李健、方怡平、杨远志、阳仲武予以通报批评。

经上交所查明,2014年4月19日及8月6日,新华医疗分别披露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英德生物制药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英德)85%股权。交易对方隋涌、邱家山、苏晓东、魏旭航、罗在疆、李健、方怡平、杨远志、阳仲武等9名自然人(以下简称隋涌等9名自然人)承诺成都英德2014年至2017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800万元、4280万元、4580万元、4680万元,相关股份根据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分批解锁。如成都英德未达到上述业绩承诺,隋涌等9名自然人应当进行业绩补偿,且各自然人之间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新华医疗年度报告和相关公告,成都英德2014年至2017年实现净利润分别为3163.35万元、3252.24万元、-5057.83万元、-4593.45万元,连续四年都未实现业绩承诺,且合计实现金额为-3235.69万元,与业绩承诺金额之间的差额巨大。在业绩不达标后,交易对方隋涌等9名自然人至今仍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对交易标的未来盈利的评估和预测是整个交易的核心,市场和投资者对此关注,相关业绩承诺和盈利预测信息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可能造成影响。公司理应在具备充分依据的基础上,客观、谨慎进行评估和预测工作。但相关方对标的资产未来盈利预测情况与实际实现情况相差巨大,使合理信赖法定信息披露文件的投资者对成都英德及上市公司的未来业绩产生强烈预期,最终标的公司又连续四年未实现业绩承诺。公司有关重组盈利预测的信息披露不审慎,可能对投资者决策造成误导。同时,在新华医疗收购成都英德股权过程中,西南证券作为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其项目主办人刘冠勋、钟凯未遵守有关规定,未能为此次交易审慎估值,设计合理方案并出具准确、有效的专业意见,对此次重组中的预测性信息披露不审慎、不准确,可能误导投资者和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负有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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