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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华业相关股东受到上交所纪律处分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华业或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李仕林及其控制的公司股东重庆玖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威医疗)、重庆满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满垚医疗)、重庆禄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禄垚医疗)在信息披露、履行承诺等方面,公司有关董事在职责履行等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并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一、上市公司违规情况

(一)相关股东滥用优势地位与公司开展巨额债权投资关联交易,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2015年,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以21.5亿元现金收购李仕林控制的重庆捷尔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尔医疗)100%股权。同年,公司开始与李仕林控制的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韵医药)开展债权投资业务。2016年,李仕林通过协议收购取得公司15.33%的股份,成为公司第二大间接持股股东,因此相关债权投资业务均为关联交易。2018年7月起,公司债权投资业务连续3次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未回款情形。2018年9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债务追偿小组工作进展的公告》称,公司债权投资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规模已高达101.89亿元,该等债权均是公司以不同形式向恒韵医药收购所得,但底层债务人否认存在相关债务往来,认为相关文件上的公章系伪造。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公司对逾期未还款项目进行了全额计提减值,金额高达19.46亿元,2018年前3季度归母净利润为-1.36亿元,公司预计2018年业绩亏损将高达46.52-50.51亿元;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对年度报告披露日前未还款项目进行了全额计提减值,金额高达54.51亿元,导致公司出现巨额亏损,2018年公司归母净利润为-64.38亿元。

李仕林作为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利用其间接持股优势地位,与公司开展巨额债权投资关联交易,但其控制企业向公司转让的相关债权对应底层债务不真实,造成公司巨大经济损失。

(二)相关股东操纵公司相关子公司违规提供巨额关联担保

公司于2015年收购捷尔医疗,捷尔医疗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但一直由李仕林负责捷尔医疗经营管理,其作为捷尔医疗实际负责人,控制和操纵捷尔医疗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其违规提供巨额担保。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业绩预亏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捷尔医疗及其下属子公司先后多次违规为李仕林、恒韵医药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在报告期内涉及案件9起,涉及金额高达17.13亿元,占公司2017年末净资产的25.18%。李仕林及其控制的恒韵医药等均属于公司关联方,但是公司在未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情况下提供巨额担保,且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相关股东、董事未履行公开披露的计划及承诺,相关风险提示不充分

2018年6月15日和6月19日,公司先后披露公告称,李仕林未能完成其在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注入医疗相关资产时的承诺,为完成承诺,经公司与李仕林双方协商,李仕林承诺拟将其实际控制的医疗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并将于3个月内公告具体收购方案,是否构成重组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暨签署附条件生效之资产收购框架协议的公告称,公司已与恒韵医药及李仕林签署《附条件生效之资产收购框架协议》,尚未有具体收购方案。截至目前,资产注入并未实施,公司及李仕林也未就交易进展情况、后续是否继续实施等事项进行披露和风险提示。李仕林作为交易对方,就交易事项未及时实施的相关风险提示不充分。

2018年6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李仕林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披露增持计划。其中,由李仕林控制的公司股东重庆玖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满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禄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合计计划增持1%-2%公司股份,董事孙涛、刘荣华及公司部分核心管理人员等人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为1000-5000万元。2018年12月21日,公司公告称,相关增持承诺人均未增持公司股份。此外,2018年6月20日,公司披露股份回购计划,回购股份规模为5-10亿元;期间,公司并未组织实施回购,也未披露进展情况或提示风险。迟至2018年12月21日,公司公告称,尚未回购公司股份并终止实施回购股份。

短时间内,公司及相关股东、董监高集中披露回购、注入资产、增持等公告,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股价在其后60个交易日内相对大盘的累计涨幅偏离值超过40%,但相关计划及承诺并未实施,公司也未向市场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充分提示相关风险,与相关信息披露导致的投资者预期明显不一致。

(四)相关董事未勤勉履职,导致公司内部控制严重缺陷及多项信息披露违规

在内部控制方面,公司在与关联方开展巨额债权投资业务时,未对风险充分评估论证,在发现回款资金系从恒韵医药账户转出的异常情况时,亦未对底层资产真实性及业务风险进行核实。尤其是自2018年7月起,在发生捷尔医疗因向李仕林提供担保导致部分资产被司法冻结,且部分项目已陆续出现回款逾期的情况下,公司仍于8月20日、8月22日、9月3日先后3次与恒韵医药实施债权收购交易,涉及金额7.11亿元,导致公司损失继续扩大。公司投资应收账款业务发生欺诈事件,目前无法判定已逾期和存量应收账款是否真实。此外,公司涉及担保诉讼案件,9笔担保事项无相关用印流程、记录,上述问题均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因此被2018年年审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信息披露方面,2018年9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向公司出具半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要求公司披露债权投资业务是否存在逾期情况。2018年9月20日,公司在问询函回复公告中称,债权投资业务不存在逾期未回款情形,未发现相关风险。但随后不到一周内,公司于9月26日发布公告称,2018年公司存在3笔应收账款逾期未回款情况,相关款项到期日分别为7月26日、8月23日和9月20日,合计金额高达8.88亿元,占公司2017年净资产的13.06%。公司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真实,风险提示不充分。公司时任董事孙涛、刘荣华作为董事会成员,未勤勉履职,对公司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方面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二、责任人认定

李仕林作为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利用优势地位,与公司开展风险极高的巨额资金业务,但转让给公司的相关债权之底层债务人否认债务往来,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利用其负责捷尔医疗经营管理的优势,控制和操纵捷尔医疗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其违规提供巨额担保,可能导致公司承担重大担保责任。同时,李仕林未能完成将医疗资源注入上市公司的承诺,作为重组对手方未能就相关风险进行充分提示;且其控制的公司股东重庆玖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满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禄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严重违反增持承诺。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2.23条等相关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孙涛、刘荣华未能勤勉尽责,督促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未对业务真实性等相关风险以及关联担保事项进行重点关注与防控,导致公司遭受巨大经济损失;未能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且未能履行股份增持承诺。前述责任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的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三、有关责任人的申辩及采纳情况

对于上述违规事项,上交所已对公司及其他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的决定。因公司无法与股东玖威医疗、满垚医疗、禄垚医疗及其实际控制人李仕林,时任董事孙涛、刘荣华等责任人取得联系, 上交所于2019年7月3日发出《关于向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责任人公告送达纪律处分意向书的通知》,向公司股东玖威医疗、满垚医疗、禄垚医疗及其实际控制人李仕林,时任董事孙涛、刘荣华公告送达纪律处分意向书。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书面回复。

四、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公司股东重庆玖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满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禄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第二大间接股东李仕林,公司时任董事孙涛、刘荣华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李仕林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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