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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城!上海即日起乘坐公交、出租车必须佩戴口罩

据上海交通委消息,上海市交通委表示,该市道路运输局今天上午向全市公交、出租汽车企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行业防疫措施的通知》。即日起,①未佩戴口罩的乘客不得乘坐公交、出租车;②鼓励乘客使用非接触式支付方式;③出租汽车不得提供所有跨本市境的出行业务。

通知要求,为减少人与人的接触,减少感染途径,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要积极引导乘客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等非接触式支付方式,尽可能减少现金、交通卡等人体直接接触的支付方式,防止司乘之间感染的可能性。

通知还要求,根据相关精神,驾驶员在营运时必须佩戴口罩上岗。对未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可拒绝其乘坐;对因此扰乱乘车营运秩序的乘客,可及时报警处置。

同时,各营运企业应严格按照市交通委《上海市交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强公交车辆、出租汽车、公交枢纽站(终点站)、出租汽车营业站等人群集中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

为杜绝因车辆流动性造成的疫情感染隐患,保障出租汽车驾驶员身体健康,在疫情期间,出租汽车不提供跨本市境的出行服务,各出租企业电话调度中心和巡游车预约平台不得承接跨上海市境的预约业务。

各网约车平台企业应当按照上海市出租汽车防疫工作要求,切实承担承运人防疫责任,应落实平台注册网约车车辆消毒、驾驶员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不得给来自重点区域的驾驶员派送业务,不得承接跨上海市境的预约业务。

下一步,上海市在疫情期间还将推出出租汽车乘客身份信息登记制度,引导乘客通过非接触式支付方式支付车费,为在第一时间追溯乘客乘坐城市客运交通工具信息、保障乘客安全提供支撑。

在上海之前,全国已有多个城市对乘坐地铁、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出台措施,要求必须佩戴口罩。

1月26日,广州地铁宣布,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对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全面执行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加强公共场所管理,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根据粤防疫指办〔2020〕1号通告要求,凡进入地铁站的人员均须佩戴口罩,如未佩戴口罩,请采用其他出行方式。

1月27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宣布,即日起,凡是坐地铁、公交和出租车出行必须戴口罩。凡进入深圳地铁车站范围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进入者将被劝阻离开。对不听劝阻且情节严重者,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置。

本月,山东省淄博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的通告》,规定进入公交枢纽、公交站台及乘坐公交车,必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身份查验、体温检测等工作;乘坐公交车时,应尽量分散、保持一定距离,车内乘客出现拥挤时,应听从工作人员劝导候车乘坐下一辆车;乘坐出租汽车时,应佩戴口罩,在后排乘坐,须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登记,未携带手机或不便用手机登记的,可进行手工登记;到达目的地后乘客应主动索要并保存好乘车发票;乘车时尽可能使用移动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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