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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险产品实施分类属地监管 强化退出机制

银保监会26日消息,银保监会日前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实施产品分类监管和属地监管,强化产品退出机制。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充分发挥各银保监局贴近一线、熟悉市场的优势,形成上下联动监管合力,通知规定,对财产保险公司产品实施分类监管和属地监管,并由银保监会和银保监局分别负责。

通知明确,使用示范产品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由银保监会负责备案并监管;其他产品均由相关银保监局负责备案并监管;银保监会将根据市场情况变化和产品监管工作需要,适时调整由银保监局负责备案并监管的产品范围。

关于产品审批备案范围的调整,该负责人介绍,将使用示范产品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1年期以上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产品由审批改为备案,原属于备案类的产品仍采用备案管理。同时,银保监会将坚持放管结合、并重的原则,对备案产品持续强化监管。

通知规定,使用范围超过一个省(区市)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产品,由总公司向其营业场所所在地银保监局备案;仅在某一省(区市)使用的,向产品使用地银保监局备案。同时,规定所有产品备案材料均以电子化方式报送,并对具体险种的报送路径、报备材料进行了明确。

通知要求,各财险公司切实承担起产品管理主体责任,强化产品管控,开展消费者保护审查,严把产品质量关;保险业协会发挥好自律职能,保障产品注册平台安全运行,研究建立产品评估和创新保护机制;各银保监局加强组织保障,建设好产品监管队伍,落实好各项产品监管规定,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产品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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