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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下首批“注册制”公司债券中煤能源在上交所获受理

中证网讯(记者周璐璐)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2020年3月2日,即新《证券法》正式实施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受理,成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后首单获得交易所受理的公司债项目。

2020年3月1日,经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正式实施。根据《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0〕5号,以下简称《国办通知》)和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实施注册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办发〔2020〕14号)的相关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自3月1日起实施注册制。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是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于2006年8月22日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公司,2006年12月在香港成功上市,2008年2月回归A股。中煤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以煤炭生产为主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中煤能源集中了中煤集团主业优质资产,主要以煤炭、煤化工、煤矿装备和金融服务等为核心业务,布局山西、内蒙、陕西、江苏、新疆等区域,坚持安全、高效、绿色、智能化发展,是国内乃至全球唯一能够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现代煤化工、煤机制造及相关物流贸易,并能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具有煤炭业务全产业链优势的现代大型能源企业。中煤能源上市以来,严格遵守境内外资本市场监管要求,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结构优化调整,不断提升公司业绩水平,树立了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中煤能源已完成申报且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的本次公司债券,是新《证券法》下全面推行证券发行注册制后首单获受理的公司债项目。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中信建投证券和中信证券作为主承销商,申报规模为不超过100亿元(含100亿元),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项目投资等用途,有利于中煤能源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持续提升发展质量,巩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能源企业。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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