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趋势 >

福成股份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被上交所监管关注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据上交所29日披露,福成股份(600965)及公司有关责任人信息披露和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决定对该公司及其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李高生、时任董事会秘书赵永刚予以监管关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李高生、赵永刚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19]15号),福成股份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制权转让事项。2018年7月13日,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拟向华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股份,交易价格和具体方案尚未确定,若上述股东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但公司未将上述事项及进展情况在2018年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予以披露。2019年10月29日,公司公告披露,鉴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华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交易价格、交易方案不能达成一致,上述股份转让事项终止。

二、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重要事项。2015年12月23日,公司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参与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议案,原定设立规模10亿元,公司出资4.5亿元。2016年6月16日,公司披露上述产业并购基金深圳市福成和辉产业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福成和辉)已办理完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对上述基金的拟出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但是未在2017年及2018年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予以披露。经监管督促,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公告披露进展情况,福成和辉于2019年10月9日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为3.7亿元,其中福成控股出资1.85亿元,目前基金尚处于存续状态,投资项目尚无实质性进展。

2017年4月29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通过全资子公司三河福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河福成)与深圳市和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辉资本)及其他合伙人共同设立专门为福成股份产业并购服务的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福成和辉二期),总规模20亿元,其中三河福成拟认缴出资2亿元。同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通过三河福成与冠岳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物源(宁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合伙人投资设立宁夏福成冠岳产业发展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福成冠岳),总规模24亿元,三河福成拟认缴出资不超过4.8亿元。2019年10月3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鉴于项目没有实质性进展,拟终止参与设立上述两项产业并购基金。福成股份对福成和辉二期及福成冠岳的拟出资金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40%及27.37%,但福成股份未在2017年及2018年年度报告“重要事项”中予以披露,信息披露不完整。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