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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警方通报商人坠黄河死亡,家属曾认为案件有诸多疑点

据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8月31日通报,8月3日23时许,该局接到报警称:一樊姓男子在黄河景观大道340公里处南侧岸边落水。

经调查,2020年8月3日18时许,郭某某约樊某某等5人在东河区某饭店吃饭。期间,郭某某因饮酒无法开车,电话通知司机郭某去饭店为其开车。吃饭过程中,樊某某、郭某某在谈论合作项目时,郭某某因樊某某当众让其闭嘴而情绪激动,掌掴自己数下,经人劝说后停止。饭后郭某某让司机郭某送樊某某回家,樊某某进入郭某某车内,同餐人员未发现郭某某对樊某某有强行拉拽上车行为。安排司机送樊某某后,郭某某打出租车送另一人回家。

郭某送樊某某回家途中,樊某某让郭某联系郭某某见面谈事,双方见面后,目击证人未发现三人有争执行为。三人驱车向樊某某办公室方向行驶,中途樊某某提出去项目部,后改变方向去项目部。在即将到达项目部(黄河景观大道340公里处)时,樊某某提出到项目部西南方向黄河岸边看取水点。到达后,车辆熄火,樊某某和郭某某下车,向黄河岸边方向行走,郭某留于车内。行走过程中樊某某突然落水,同时将郭某某带入水中。郭某发现后立即施救,郭某某在水中听到郭某在岸边呼喊,便向呼喊声音方向游,最终在郭某的帮助下上岸。经调查走访,目前未发现有目击落水过程的证人,仅找到一名与消防救援队员同时到达落水现场的夜钓人员。

截止目前,调查中未发现樊某某落水失踪系被他人谋害的犯罪事实。8月30日17时许,我局接到报警称在东河区德胜泰黄河大桥附近黄河北岸发现一具无名尸。经家属辨认,其穿着与樊某某失踪前所穿衣物一致;其身上携带的居民身份证及银行卡,系樊某某所有。

通报称,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另据北方新报8月24日报道,家属此前反映,死者樊晓栋是包头市宏乐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法人,经营公司17年,在业界声誉良好,是东河区知名民营企业家。

记者辗转联系到事发当晚和樊晓栋一起吃饭的寇先生,他表示,樊晓栋当晚叫他一起吃饭,席间几个人喝了些酒,但是樊晓栋并没有喝醉。散席后,寇先生本想送樊晓栋回家,可是郭先生叫来司机,把樊晓栋拉上了车,寇先生也就没坚持,自行回家了。

澎湃新闻报道显示,家属曾将赏金从30万提至100万,坚持认为这起失踪案有诸多疑点。

综合包头市公安局东河区分局官方微博、北方新报、澎湃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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