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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旗下新疆新华公司混改增资签约仪式在北交所举行

证券时报记者 王小伟

28日,新疆新华水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新华公司)混改增资签约仪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成功举行。本次混改增资项目得到资本市场的充分认可,引进战略投资者3家,分别是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引入外部资金20亿元。通过混改,新疆新华公司实现水电业务投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成为具有核工业特色,治理结构科学合理、经营机制高效灵活、市场竞争力显著提升的现代化企业。

新疆新华公司现有注册资本9.02亿元,本次增加注册资本金4.96亿元,增资扩股后的注册资本为13.98亿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储备项目开发、优质项目收并购等。

会上,中核集团党组成员、总会计师陈书堂在致辞中强调,新疆新华公司上市是一项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的决策,是中核集团和新华发电公司全面践行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牢记“水利援疆”使命的直接体现。各战投机构参加新疆新华增资扩股是一次跨行业、多领域互补发展、互利共赢的战略合作,今后与新疆新华公司在业务拓展、融资租赁、技术咨询等方面都具有广阔的合作空间。对此,陈书堂提出四点希望:一是勠力同心谋合作。在目标同向、工作同心、行动同步的合作中,实现开创合作新天地;二是雷厉风行早行动。不等待、不观望、不犹豫,立足于早,立足于快,实现合作早日开花结果;三是真抓实干求实效。将合作成效体现到资源的优化整合配置、管理水平的提升、市场的开拓延伸等各方面,实现合作红利倍增、员工“获得感”倍增;四是锲而不舍抓落实。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快落实配套措施,实现企业间和各自企业内部上下间的统筹协调、及时响应与有效联动。

陈书堂强调新疆新华公司将以此次战略合作为契机,对标上市公司,知敬畏、守底线、尽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好“十四五”发展规划,贯彻中核集团三年“综合改革行动”,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实现新发展新跨越,为促进地方经济繁荣、稳定、团结做出更大贡献。

新华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张焰指出,此次战略投资合作是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大背景下,新疆新华公司乘势而上,顺势而为的举措;是新疆自治区各级政府、中核集团支持和指导的成果;是各家战投机构求同存异,反复磋商,达成共识的结果;是新疆新华公司IPO工作的一项重大进程。

随后,新疆新华公司与央企扶贫基金、特变电工、交银金融签订《混改增资协议》。协议签署后,新华发电公司发布《2016-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展示了新华发电五年来为经济、社会和环境发展创造的价值,社会责任管理与实践的最新成果,主动回应利益相关方及社会各界的关注重点,展示了在“十三五”期间,新华发电发展自身、造福民生、惠泽社会、保护生态,发挥责任表率作用,努力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

本次合作成功达成后,新疆新华公司将紧抓国家“一带一路”“西电东送”契机,积极探寻新的增长动力和增长模式,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完善治理体系,引领企业创新发展,加快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为成为新疆自治区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水电运营商奠定坚实基础。

新疆新华公司为中国核工业集团所属,新华发电公司控股,专业从事水利水电投资开发、建设管理、生产运营的股份有限公司。“十三五”期间,新华发电在现有产业布局的基础上,抓住清洁能源的发展机遇,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布局,通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优化转型升级路径,以所属新疆新华公司为平台,整合内部优质水电资源,依托IPO绿色通道于2018年4月份启动上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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