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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百货信披违规被上交所通报批评

中证网讯(记者 周松林)上交所19日披露,南宁百货(600712)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决定对该公司及其时任董事、总经理兼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覃耀杯,时任董事会秘书周宁星予以通报批评,并通报中国证监会,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经上交所查明,南宁百货违规事项包括:一是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导致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不真实、不准确。

2019年6月14日,公司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中的存货金额进行追溯调整。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期间,公司与5家海产品供应商签订海产品采购合同12份并预付货款,但至今尚有6810.19万元(不含税)海产品未收到。公司在尚未取得相关海产品所有权或实现有效控制、存货确认依据不足的情况下,即对上述未收到的海产品进行存货确认,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造成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存货金额列报不准确。基于上述原因,公司将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存货期末数、2018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存货期初及期末数及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存货期初数中涉及供应商违约的部分调入预付账款,并进行追溯调整。

二是公司未及时披露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况。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显示,公司于2018年5月与相关海产品供应商发生买卖合同纠纷,对已付款并存放于供应商冰库的海产品失去实际控制。上述纠纷可能导致公司遭受重大损失,相关损失金额超过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应及时披露。但公司迟至2018年8月9日才在起诉相关海产品供应商的公告中披露海产品存货失控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

此后,上述事项给公司实际造成重大损失。2019年4月17日,公司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显示,因上述海产品诉讼案计提坏账准备4137.32万元,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86.49万元,同比下降2,633.58%。公司净利润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即为计提上述坏账准备事项。公司因合同纠纷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前期信息披露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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