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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区房产税起征点调至19587元/平方米

中证网讯(记者 张玉洁)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2020年1月1日发布公告称,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规定测算,2020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19587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较2019年起征点上调了近2000元/平方米。  按照此前规定,重庆房产税的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高档住房是指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达到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以上的税率为1.2%;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重庆市和上海市是目前全国仅有的两个进行房产税试点的城市,试点时间已经有8年,由于征收范围窄、税率低等因素,房产税对楼市的整体影响较小。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表示,重庆和上海试点房产税只涉及很少一部分人口。近年来重庆主城房产税起征点已经多次上调,更多的是反映了重庆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变化,本次上调对重庆房地产市场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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