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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营管部:将于2月3日正常对外履职

中证网讯(记者 彭扬)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2月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北京市金融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表示,根据人民银行总行要求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市企业灵活安排工作的通知》精神,营业管理部将于2月3日正常对外履职。

在北京市同城票据交换工作安排上,通知明确,2月3日起,北京市同城票据交换业务(以下简称交换业务)和北京市票据交换信息管理平台正式恢复,交换场次及时间不变。

在支付清算系统运行方面,通知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各银行机构应及时查看清算总中心和营业管理部关于支付系统运行安排的自由格式报文,切实做好支付清算系统运维保障,强化系统运行监控、网络安全管理以及资金头寸管理,建立应急保障联系机制,确保防疫资金汇划及时高效。

通知表示,疫情防控期间,在营业管理部开户的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确保足额交存资金。营业管理部将适当延长各项交存款业务办理时限,并对每日办理柜台业务的机构进行统筹调度,以降低柜台人员聚集导致交叉感染的风险,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积极配合做好交存款工作。

一是财政性存款交存安排。截止日为2月5日的财政性存款业务办理时限延长至2月10日。通过ACS综合前置子系统办理交存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暂缓报送1月末日计表,待疫情防控期结束后补充报送。

二是外汇存款准备金交存安排。截止日为2月5日的外汇存款准备金业务,本期退回外汇准备金的机构应于2月12日前报送考核资料;本期补交外汇准备金的机构在确保最迟2月15日补交资金到账前提下,考核材料报送时限延长至2月17日。

三是人民币存款准备金交存安排。人民币存款准备金业务办理时限延长至2月17日。

四是外汇风险准备金业务安排。截止日为2月10日的外汇风险准备金业务办理时限延长至2月12日。

此外,在现金供应及管理安排上,通知明确,疫情防控期间,营业管理部将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北京辖区内现金供应充足。各银行机构应进一步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现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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