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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21条措施"稳外资" 外贸向好态势明显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全球经济带来严重冲击,为应对当前外商投资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助力外商投资企业应对疫情,深圳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布《深圳市2020年稳外资促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按照“精准服务”“扩大开放”“稳定经营”“简政放权”“加强保障”的思路,提出五个方面21条具体措施。

在精准服务方面,深圳在提出建立健全企业服务工作机制及外资企业联系制度的基础上,强化属地责任,建立工作台账,“一对一”帮助解决企业个性化问题。根据“一个项目对应一个专班”原则,建立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专班制度。按“一企一策”的要求,落实明确项目跟进主体责任。

在扩大开放方面,深圳将落实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严格执行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举措;聚焦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引导外商更多投向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高新技术等领域;促进公平参与政府采购,畅通供应商质疑投诉渠道,为供应商提供标准统一、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推进服务业开放提升自贸区建设水平。

在稳定经营方面,深圳将进一步积极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申报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并鼓励各区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出台政策,推动外商投资企业加大投资、增资扩产;稳定企业用地用房预期,鼓励各类持有物业主体对外商投资企业加大租金减免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大生产所需的重点原材料和元器件的储备,确保供应链稳定安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发展,积极开拓国内市场;优化企业用工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深圳还将保障企业供应链资金链,协调金融机构为外商投资加工贸易企业提供无抵押优惠利率贷款。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稳定经营方面,深圳重点突出通过财政、用地用房、融资、用工等政策,支持外商投资企业稳定发展。新政进一步扩大奖励受惠面,对年实际使用外资超过5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和增资给予分档奖励。按照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给予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和增资分档奖励,其中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500万~1000万美元的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00万~2000万美元的奖励200万元人民币,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奖励250万元人民币,单个企业年度获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50万元人民币。对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和超过3000万美元的增资,获得省财政奖励的,给予1∶1配套奖励,最高配套1亿元。同时对跨国公司在深设立地区总部的给予支持。

同时,深圳将进一步推进外资领域“放管服”改革,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提升外商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切实减轻外商投资企业负担,确保信息报告制度有效运行;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运用“互联网+监管”等方式对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形成有效监管。

此外,深圳将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市、区商务部门将积极开展《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促进与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依法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提升外商投资法治保障水平。建立深圳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平台,及时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各类诉求。充分运用远程推介、视频会议、网上洽谈、“云签约”等技术加大招商力度,尤其是引进外资制造业项目,吸引一批有吸引力和发展潜力的项目落户深圳,提升产业链招商水平。

据深圳海关的最新统计,今年上半年深圳市进出口1.34万亿元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略微下降0.5%;其中,出口7150.4亿元,下降5.9%,但仍位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进口6206.4亿元,增长6.5%。从贸易形式、贸易伙伴、出口的产品等多领域看,深圳外贸向好态势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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