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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报评论:证券集体诉讼显著提升打假威慑力

证券集体诉讼制度步入实操阶段,意味着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将显著提升对造假者的惩戒力度,优化资本市场投资生态。

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将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缓解中小投资者诉讼难、赔偿难问题,对股市造假者形成直接震慑。根据规则,代表人请求败诉的被告赔偿合理的公告费、通知费、律师费等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不预交案件受理费;投资者保护机构作为代表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要求提供担保。在成本更低的维权渠道下,维权难、维权贵,以及中小投资者放弃权利救济,不想诉、不愿诉、不能诉现象将得到缓解。

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将有效提升诉讼效率。根据规则,普通代表人诉讼和特别代表人诉讼均采用特别授权的模式。其中,特别代表人诉讼为中国版证券集体诉讼制度的核心,“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原则下,投资者不明确表示退出就视为集体成员,有利于解决受害者众多分散情况下的起诉、维权不方便的问题。证券集体诉讼将众多投资者集中起来,一次审结,全体适用,诉讼成本低、效率高。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等被告也可以避免因一个侵权行为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之中。

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将强化民事责任追究,提高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成本,倒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相关司法解释大幅降低投资者维权成本,提高了上市公司等侵权人的失信成本,倒逼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提升治理水平,使“敬畏投资者”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当然,作为一项创新之举,证券集体诉讼制度在落地过程中可能面临诸多磨合,或需要进一步完善。证券集体诉讼将与自律管理、日常监管、稽查处罚、刑事追责一起形成有机衔接、权威高效的资本市场执法体系,为投资者守护一片投资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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