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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对服贸会展期内销售的限额进口展品免征关税

见习记者 贺觉渊

9月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对在2020年服贸会展期内销售的限额内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和汽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据证券时报记者整理,2020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展品清单包括:三河多贝玛亚运送系统有限公司的客运索道及配套设施;Trimble的虚拟混合现实眼镜Trimble XR10、BIM放样机器人Trimble RPT600、三维激光扫描仪Trimble X7;索尼中国专业系统集团的索尼UHC-8300摄像机;凯斯鲍尔的压雪车;AST的浇冰车。

《通知》明确,展品清单所列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清单列表确定的额度。其他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具体企业名单由北京市国际服务贸易事务中心确定。

此外,《通知》还指出,对展期内销售的超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在展期结束后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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