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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

中国政府网9日消息,为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缓解财政运行困难,国务院日前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

确保中央与地方

既有财力格局稳定

《方案》提出,《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确定的2-3年过渡期到期后,继续保持增值税收入划分“五五分享”比例不变,即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

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8月全国税收收入117134亿元。其中,国内增值税44908亿元,占比近4成,是税收收入中重要项目。

《方案》指出,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按照健全地方税体系改革要求,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具体调整品目经充分论证,逐项报批后稳步实施。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再结合消费税立法对其他具备条件的品目实施改革试点。改革调整的存量部分核定基数,由地方上解中央,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确保中央与地方既有财力格局稳定。

消费税也是税收收入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数据显示,今年前8月国内消费税收入10414亿元;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0794亿元。

中泰证券研究所高级经济学家杨畅表示,消费税政策调整会增加地方收入,提高地方征收能力。消费税在生产端征收难度相对较低,而批发尤其是零售环节征收难度相对较高,在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后,对地方征管力度要求会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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