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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从严监管并购重组“三高”问题 打击恶意炒壳

证监会上市部主任蔡建春10月18日表示,证监会发布《关于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

蔡建春表示,《重组办法》自6月20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市场广泛关注,社会各界对证监会提高监管制度通应性和包容度表示认同。征求意见期间,证监会共收到意见、建议69份,其中有效意见66份,主要集中在放开创业板重组上市,取消认定标准中的“净资产”等指标,强化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协议和承诺履行监管,扩大配套融资发行规模等方面,证监会已结合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分析、采纳、吸收,或纳入后续相关改革。

蔡建春表示,为配合《重组办法》顺利实施,修改后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一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同时公布。《重组办法》修改后,证监会将继续完善“全链条”监管机制,支持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同时,将继续严格规范重组上市行为,持续从严监管并购重组“三高”问题,打击恶意炒壳、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遏制“忽悠式”重组、盲目跨界重组等乱象,促进上市公司质量提升和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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