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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回复深交所问询:出售和谐光电本质在于纾困

11月25日华灿光电(300323)就深交所下发的问询函发布了回复公告,就拟出售和谐芯光(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光电”)100%股权事项的相关问询进行了一一答复。

华灿光电表示,本次交易的本质在于为上市公司纾困,缓解流动性风险,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现实举措和紧迫需要。此次和谐光电出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获得现金对价19.6亿元,高于和谐光电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也高于前次重组收购对价16.5亿元,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记者注意到,针对此次方案,与和谐光电相关的商誉减值问题受到较多关注。根据公告,截至评估基准日2018年12月31日,以长期资产列示不包括初始营运资金的前提下,华灿光电合并报表的商誉减值测试涉及的和谐光电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为14.8亿元。而据2018年年报,公司商誉金额为13.8亿元。此外,公司也对2019年和谐光电的商誉进行了分析。

华灿光电表示,2019年以来,和谐光电的销售结构较上年有所变化,汽车用产品收入比重下降,消费电子产品收入比重开始大幅增加。从行业市场环境来看,受中美贸易及日韩贸易战的影响,国内主要手机厂商将扩大电子元器件国产化率,韩国手机厂商也在寻求与中国企业合作,对和谐光电的消费电子产品而言是重大利好机遇,其面向消费电子的销售正处于加速攀爬期,因此和谐光电不存在商誉减值,未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也具备合理性。

有关业绩承诺的安排也被深交所重点关注,华灿光电就此也做出了解释。公告显示,和谐光电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1.15亿元,已完成2018年度业绩承诺;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3,604万元。针对此次交易交割进度安排,华灿光电将与和谐芯光、NSL就业绩承诺签订补充协议。若华灿光电不能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和谐光电出售的交割,则仍严格按照此前协议履行2019年业绩补偿承诺,并在交割完成后终止2020年业绩承诺安排。反之,若华灿光电在年底前完成和谐光电出售的交割,考虑到履行业绩补偿协议的基础已不存在,公司将终止相关业绩承诺安排。

华灿光电表示,本次交易定价19.6亿元远高于前次收购和谐光电的交易价格16.5亿元。公告显示,和谐光电收购最终在2018年4月完成,并于2018年4月30日并表,总投资成本16.5亿。根据测算,若按2019年9月30日净资产即19.6亿元出售和谐光电,预计将实现投资收益2.2亿元。

华灿光电预计,若本次出售和谐光电资金到位,将降低2020年度财务费用约6970万元,合并资产负债率也将由交易前的58.31%下降至57.64%或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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