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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督促央企开展金融衍生业务要加强三方面风险管控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国务院国资委1月20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国资委的监管仍然聚焦在事中跟踪监测与事后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风险管控。一是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要求企业按季、按年报告业务开展情况,对于重大事项,要求24小时内专项报告。二是严肃问责追责,对于发生重大损失风险、造成严重影响等问题的,将在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或降级处理,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开展责任追究。三是会同有关部门,通过定期会商、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提升监管专业性。

  《通知》下发后,国资委将对中央企业和地方国资监管部门进行培训,就修订的重点内容进行讲解和说明,帮助准确理解和把握《通知》的内容和要求。做好日常对口指导答疑解惑,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通知》执行情况的跟踪评测,督促企业切实将《通知》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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