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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措施频出 金融开放向纵深推进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面对外部环境变化,要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今年以来,金融开放继续向纵深推进,政策措施密集出台,进展良好。业内人士认为,下一步,需确保各项开放措施切实落地,同时完善监管方式方法,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外资金融机构接连落户

从政策层面看,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继2018年推出四个方面15条开放措施后,银保监会在2019年又推出19条对外开放措施,市场反应积极。目前,上述共34条开放措施涉及的法规修订已基本完成。

当前,金融对内对外自主开放措施进展良好,绝大多数措施已在法律层面和实践层面落地。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介绍,疫情并未打乱我国金融市场开放节奏。近期,万事达卡进入银行卡清算市场的筹备申请已获批,惠誉成为继标普之后第二家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评级公司,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已实现对其在华合资证券公司的控股,贝莱德、路博迈等外资金融机构的准入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银保监会积极审核外资机构提出的市场准入申请,推动更多对外开放实例尽早落地。2019年全年和2020年一季度,银保监会共批准外资银行和保险机构27项筹建申请和26项开业申请,批准外资银行保险机构增资94.95亿元。

提升监管能力

对于下一步金融开放的工作,全国政协委员高迎欣建议,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综合实力,尽快允许香港银行跨境向珠三角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放定向贷款,允许珠三角银行跨境支持在香港的内地企业。

在保险业方面,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寿险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周燕芳认为,跨境健康保障的供给需要通过保险业务创新解决。她建议,允许创新开发跨境人民币保险,出台在上海试点跨境人民币保险的指导意见,并提供相应外汇管理政策支持。

“金融开放会给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监管部门的监测和风险管控都提出一些挑战,相信金融能够支持区域协调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形成良性互动,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新的步伐。”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2020年是我国金融开放的关键一年,原定在2021年取消的证券、基金、期货外资股比限制提前至今年完成,协调推进金融开放程度与金融安全程度成为年内一项重大任务。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银保监会将一如既往地欢迎和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各国金融机构来华投资和拓展业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加快审批,促进提升外资参与度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同时,将不断完善与开放水平相适应的监管方式方法,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易纲强调,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好近年来宣布的金融开放措施,确保各项措施全部切实落地,吸引更多外资和民营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将扩大开放与加强监管密切配合,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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