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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万丰限制高消费令已经解除

中证网讯(记者 周文天)7月15日,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7月15日作出解除对被执行人吉林万丰奥威汽轮有限公司(简称“吉林万丰”)的限制高消费令。现任吉林万丰法定代表人陈滨,亦为万丰奥威董事长。

万丰奥威相关人士表示,受疫情影响,当地生态环境局6月8日已撤销,但没有及时告知当地法院,导致被强制执行,目前已撤销强制执行。吉林万丰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陈滨在该公司为兼职。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称,在执行吉林市生态局与吉林万丰行政处罚一案中,执行依据为(2020)吉2020行审2号行政裁定书,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对上述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现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做出“吉市环罚撤(2020)2号行政处罚撤销决定书”,对吉市环(2018)3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予以撤销,申请执行人吉林市生态环境局同意解除被执行人的限制消费令。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决定:解除对被执行人吉林万丰的限制高消费令。

公开资料显示,吉林万丰为万丰奥威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万丰奥威2019年年报披露显示,吉林万丰于2013年3月15日注册成立,主营汽车铝合金车轮及其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吉林万丰总资产114387.12万元,净资产48917.14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292.56万元,实现净利润4268.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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