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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经济应出新招

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日前发文支持15种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将极大促进微商电商、网络直播、在线教育、线上办公、无人经济、共享经济等多种新经济发展。在此过程中,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应注重探索新思路、研究新政策、形成新合力,避免新经济发展“新瓶装旧酒”,真正实现中国经济创新发展。

去年以来,新经济加速崛起,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代表的新经济正茁壮成长。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为332,比上年增长23.4%。其中,2019年网络经济指数高达856.5,比上年增长42.0%,对经济发展新动能指数增长的贡献率为80.5%。与其他分指数相比,网络经济指数增幅最高、贡献最大。

新经济的迅速崛起,将推动产业框架重构,形成新的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服务链和资金链。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更加注重拿出硬招、实招、新招,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更有效发挥数字化创新对实体经济提质增效的引领作用。

首先,大力发展新经济,应探索实践新思路。新经济意味着发展理念、产业形态、组织方式、制度环境、监管方法的全新变革,只有创新思路,加快探索,才能赢得先机。应把创新作为新经济发展理念之首,摆在核心位置,谨防“新瓶装旧酒”。如果企业没有足够的研发投入,不能获取更多的创新技术和知识,不能开辟市场,不能探索出新的发展机制,就无法适应新经济的发展。同时,应建立包容审慎的新业态新模式治理规则,既要促进新产业的发展,给企业留足成长空间,又要在维持市场稳定上有所作为,真正做到管好而不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其次,大力发展新经济,应加快研究出台新政策。监管部门需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创业创新环境、金融环境,高度重视适应新经济发展的专项法律法规建设,重点探索服务新兴产业、科创企业的新监管模式;同时,完善有利于新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发展直接融资市场,加大投贷联动力度,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全周期的金融支持,并健全相应的风险分担机制。

此外,大力发展新经济,要形成市场新合力。一方面,强化政策联动和部门协同配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具体目标和任务,并加快构建多渠道共享的企业信用体系,全面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政府机构、新经济企业、行业组织、从业人员,以及消费群体共同参与的规则协商、利益分配和权益保障新机制,调动第三方、同业、公众、媒体等监督力量,努力形成多元协同、共同治理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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