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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城商行资金运营中心陆续获批开业

证券时报记者 马传茂

广西、深圳两地银保监局信息显示,桂林银行资金运营中心、珠海华润银行资金运营中心已于8月底分别获批开业,营业地址分别位于广西桂林、广东深圳。

在这之前,两家资金运营中心分别于去年9月、10月获批筹建,桂林银行、华润银行也分别成为广西首家、深圳首家获批筹建资金运营中心的法人机构。

根据批复,桂林银行、华润银行应自获得资金运营中心开业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

此外,两家资金运营中心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开业批复失效,由银保监局办理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这也是今年第二家、第三家获批开业的商业银行资金业务专营机构。在这之前,朝阳银行资金运营中心已于今年4月底获批开业,并于7月初完成工商信息注册,成为全国第19家开业运营的资金业务专营机构,该行也成为东北地区第2家具有金融市场同业交易牌照的银行。

据了解,在严监管背景下,2018年年初原银监会4号文发布后,在上海等地异地经营的各中小银行金融市场部门纷纷撤出,转而寻求在总行所在地、所在省份省会城市或上海设立资金营运中心。

截至目前, 包括桂林银行、华润银行在内,全国共有21家商业银行的资金业务专营机构获批独立持牌经营,持牌主体名称以资金营运中心(或资金运营中心)为主,也有冠以“同业业务中心”、“金融市场中心”的个例。

其中,由中小银行设立的资金业务专营机构达19家,包括16家城商行、3家农商行。值得注意的是,商业银行在异地设立资金业务专营机构,需要得到总行所在地、资金运营中心所在地监管的双重许可,且不得在当地无分支机构的地区设立专营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此外,更多银行也在跃跃欲试。公开信息显示,招商银行已于2018年7月全票通过“关于设立资金营运中心”的董事会议案;张家港行则在今年3月底通过设立资金营运中心的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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