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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楼市限购、限转让政策细则出台

7月底,东莞发布楼市调控新政,其中首次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9月3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商品住房限购、限转让政策的通知》,对7月出台的楼市限购、限转让新政的相关问题,出台政策细则。

在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方面,《通知》提出非东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成员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能提供本市工作单位劳动合同以及2020年7月25日前两年内已逐月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的,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上述情形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对于参保时间未达到逐月连续缴纳社保半年以上、通过一次性补缴来取得购房资格的,不予认可。

非东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2020年7月25日前已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或2年的,仍可按原政策规定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上述情形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应在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相关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对于2020年7月份缴纳个税满1年或2年的,2020年8月1日前申请人已申报个税或在8月份申报7月份个税、税务部门8月份入库的,予以认可。2020年7月25日前逐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未满规定期限但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已签订认购书且已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须提供定金或首付款电子进账单原件,对以现金形式支付定金或首付款的,不予认可),仍按原政策执行。

在限转让年限的认定方面,《通知》指出在2017年4月11日零时以前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下同),无限转让年限要求;2017年4月11日零时至2020年7月24日24时期间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2020年7月25日零时以后完成网签的商品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交易转让(含赠与)。

由于二手房被纳入限购范围,东莞一手房市场在调控新政后变得更为火热。据合富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今年6至8月,东莞新房卖出2.1万套,8月单月更是创下年内的最高水平,新房网签7535套,同比去年8月大幅增加63%。8月,东莞全市成交均价达到每平方米23054元,同比去年上涨16%,20个镇街新房成交均价超过每平方米2万元,其中长安、东城、莞城、万江、大岭山5个镇街成交均价超每平方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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