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公司 >

广州“48条”措施重发 未提及商服类开放限购内容

证券时报记者 吴家明

广州市人民政府官网重新发布了《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其中关于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的内容并未被提及。

3月3日,广州市政府在其官网上发布《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商服物业可出售给个人、不再限制最小面积等举措。这是时隔一年多之后,广州商服类项目调控政策的第二次松动。2018年12月19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该意见对2017年发布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中第三条第(三)项的政策进行了调整。

不过,就在3月4日上午,这份《措施》已从官网撤下。随后,《措施》重新发布,包含十大类48条举措,其中包含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应要求。具体来看,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商业银行现金保函,申请划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加大住房租赁市场扶持力度,加快拨付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补资金。

类似的情况也在近期发生,不久前驻马店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驻政〔2020〕15号),其中提及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45万元上升到50万元;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30%下调为20%;同时大力推广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除了各类人才购房,大中专毕业生、农民工购房都有相应的购房补助。很快,河南省政府约谈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相关政策也被叫停。

此外,广州发布的《措施》还提出,应更好发挥国有企业投资带动作用,加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补短板力度,确保国有投资增速和扣除房地产业的投资增速比全市增速高30%以上。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