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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开谴责文投控股股东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发现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投控股或公司)股东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莱文化)在履行承诺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并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经查明,2018年1月6日,文投控股第二大股东耀莱文化披露增持计划称,计划于2018年1月10日起的12个月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2019年1月10日,公司披露公告称,耀莱文化并未按上述承诺履行增持义务,未实施增持并决定终止增持计划。

经核实,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面向全市场公开披露的增持计划,涉及全体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和投资价值的判断,可能对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决策造成重大影响,是市场高度关注的重大事项。相关增持主体应当根据自身资金实力、履行能力等,审慎确定增持规模。其一旦作出增持计划并对外披露,理应严格遵守、及时履行,以明确市场预期。但耀莱文化未按照前期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增持,在一年的增持期间内未增持一股,其前期披露增持计划不审慎,严重误导投资者,损害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公司股东耀莱文化严重违反增持承诺,其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23条、第11.12.1条等相关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3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

对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耀莱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辽宁省人民政府,并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朱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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