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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翔环境: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风险

中证网讯(记者 康曦)天翔环境(300362)2月19日晚间公告,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及终止上市,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是公司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可能为负值以及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可能被出具非标意见;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是公司存在无法进入司法重整程序或进入司法重整程序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目前,公司已采取了四方面措施来应对。一是公司努力维持生产经营稳定,维持公司管理层及核心管理团队稳定。同时,公司将积极推进司法重整程序,尽快恢复公司生产经营,恢复盈利能力。

二是公司正努力推进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回收工作,与控股股东积极进行磋商,要求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控股股东邓亲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邓翔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规章制度的前提下,本人将采取必要的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并制定方案来尽快解决对成都天翔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资金占用的问题”。

2018年12月26日,公司债权人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重整申请。公司表示,正积极推进司法重整,引入产业战略投资者完成控股权转让、化解公司的债务风险,通过一揽子方案解决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尽快恢复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截至本披露日,公司共收到债权人签订的《债务抵偿协议》《债权债务重组协议》共六份,在公司重整获得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条件下,债权人豁免或减免对公司的债权累计6.93亿元用于代替大股东偿还其对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

三是公司已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工作。针对公司目前账上的应收账款,公司以项目为单位,成立了专门的催收小组,全力回笼资金,通过书面催收函、催收小组上门催收、采取法律途径等方式维护公司债权,力争早日回笼资金。

四是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尽快消除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中涉及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后续,公司将加强司法重整的推进,积极与相关客户进行沟通协调,配合会计师函证程序的实施,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本次无法表示意见所形成的各项意见基础,努力将其中各项相关不利因素尽快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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