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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被查外逃三年半,这家农商行董事长回国投案了

在外逃亡了三年半之后,这家一度因董事长人选“难产”而风波乍起的农商行原董事长,最终选择了回国投案自首。

中纪委监管委官网显示,10月8日,安徽省桐城市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桐城农商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苏绍云回国投案;苏绍云在2016年3月外逃、在2017年1月被立案侦查,经查,其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企业在办理贷款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涉嫌犯罪。

农商行原董事长回国投案

10月8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下,经安徽省、合肥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懈努力,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苏绍云主动回国投案,并表示愿意积极退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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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绍云,男,1963年8月出生,安徽省桐城市农村商业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2016年3月外逃,2017年1月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经查,苏绍云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企业在办理贷款方面谋取利益,多次收受贿赂,涉嫌犯罪。监察体制改革后,该案追逃工作转由合肥市纪检监察机关负责。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表示,苏绍云是党的十八大后外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该案是一起典型的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苏绍云回国投案,是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加强金融领域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成果。下一步,中央追逃办将继续深化金融领域追逃防逃追赃工作,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原行长因受贿被判6年半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初,安徽桐城农商行董事长人选“难产”风波一度引发业内关注。

苏绍云在2016年1月辞去安徽桐城农商行董事长职务,其后由该行原副董事长、原行长汪建国代行董事长之职,直到约6个月后,当地省联社和该行股东董事之间就董事长人选达成一致。

差不多在同一时间,也是苏绍云外逃差不多3个月后,即2016年6月30日,汪建国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违法所得174.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按法院判决,汪建国利用担任桐城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桐城农商行行长、副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对贷款企业“回馈”的各类好处照单全收,且受贿的时间跨度长达近10年。

经法院认定:2007年10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汪建国在担任桐城农商行副行长、行长、副董事长期间,利用分管信贷、基建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桐城市鑫祗和大酒店李某、安徽鸿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某、安徽桐城中坤旅游法定代表人胡某、安徽科兴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安徽中业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都某、安徽梧桐玉艺(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安徽省银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等多名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给予的贿赂。

在上述收受贿赂的过程中,多是公司贷款的事需要汪建国帮忙,而汪建国对贷款人给予的好处也是来者不拒。据统计,其一共收受现金合计161.3万元、购物卡13.6万元、金条100克。

法院一审认为,汪建国利用担任桐城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桐城农商行行长、副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多名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给予的现金合计161.3万元、购物卡13.6万元、金条100克,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

汪建国及辩护人上诉认为,收受少量的现金、购物卡属于正常的人情经济往来,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法院指出,汪建国收受他人12万元购物卡,并没有依法依规合理处置,却一直据为己有。其利用分管信贷、基建的特殊地位,为获取利益而实施的行为,与日常人情往来、馈赠具有本质上的区别,以上情形均符合受贿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汪建国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对被告人汪建国的违法所得174.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不过,被告人汪建国多次不服法院判决,两次提出上诉。最终于2019年3月4日,合肥中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合肥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去年净利润同比缩减近6成

官网资料显示,截至2018年底,桐城农商银行资产总额达228.52亿元,各项存款余额177.6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08.69亿元,存贷款市场份额位居桐城市各金融机构首位,在安庆市8家农商银行中排名第一,在安徽省农商银行系统中名列前茅。

不过,记者了解到,在过去一年,受地方经济金融环境、大企业经营状况,以及监管严格要求所有农商银行资产质量挤水分、不良贷款全部进表等因素的影响,去年末,桐城农商行不良贷款率高达12.25%、较上年大幅提升了8.76个百分点;同时,2018年净利润仅0.70亿元,同比减少56.52%,缩减近6成。

年报显示,2017年、2018年,桐城农商行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30亿元、6.45亿元。和其他农商行类似,该行的营业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利息净收入增加,2017年、2018年,该行的利息净收入分别为2.78亿元、4.01亿元。

响应监管对不良贷款全面真实反映的要求,该行2018年资产减值损失为3.26亿元,同比增幅226%,占营业支出总额的59.06%;受此影响,该行营业利润被大幅压薄。

2017年、2018年,该行营业利润分别约为2.23亿元、0.93亿元;对应的净利润分别为1.61亿元、0.70亿元。

按年报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主要包括贷款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抵债资产减值损失。在上述4项中,截至2018年末,该行贷款减值损失数额最大,为3.05亿元,同比提升205%,占资产减值损失的93.56%。

此外,2018年5月及6月,该行先后将21.78亿元逾期90天以上贷款调入不良贷款,受此影响不良贷款大幅反弹。截至2018年底,桐城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规模达到了16.88亿元,该行的贷款和垫款总额约为137.8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2.25%,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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