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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密集出手!建行、交行、广发行等齐中招,合计被罚近1000万

银保监会及各地方分局再出手,又有一众银行被罚。

1月14日,银保监会及各地银保监局在官网公布了一批罚单,共计20余张。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等多家银行分支机构被罚,罚款合计近千万元。

浙江银保监局开出11张罚单

合计罚没800余万元

今日,银保监会公布了浙江银保监局开出的11张罚单,其中10家银行合计被罚610万元,另一家保险中介平台被罚没195.34万元,合计罚没金额超过8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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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管理不到位”一直是银行机构被处罚的“重灾区”,而防止流动资金贷款流入房地产领域更是监管部门查处的重点。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平安银行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均存在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事实,被浙江银保监局分别处以罚款50万元;

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均因贷后管理不到位,流动资金贷款挪用入房地产企业被罚50万;广发银行杭州分行也被罚50万,主要因未按监管要求隔离理财业务和自营业务风险,同业投资资金部分对接本行理财非标投资。

根据处罚信息,上述银行被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其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值得关注的是, 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今日领到上百万罚单。其中一张80万的罚单内容显示,向未竣工验收的商业用房发放按揭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因此对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作出8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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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张罚单则是因为办理票据业务不审慎,因此被罚50万元。两张罚单合计达到1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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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两家农商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浙江建德农村商业银行领到的罚单也较大,分别为100万和80万。其中前者因为向关联方发放无担保贷款;办理票据业务不审慎;后者则是因为以存单质押滚动发放贷款形式虚增存贷款;未有效管控贷款资金使用,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

除了上述银行被罚,凡声科技因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也被浙江银保监局处以罚款97.67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97.67万元,合计罚没195.34万元。行政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九条,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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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信息显示,凡声科技是保险中介平台“多保鱼”的主体运营公司,公司通过“多保鱼选保险”微信小程序和“我爱多保鱼”微信公众号等提供服务。

建设银行、多家险企也纷纷“中招”

除了浙江银保监局,今日内蒙古银保监局也公布了多张罚单。根据公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以及多家保险单位分支机构均“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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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资料,被罚款28万元;内蒙古厚大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5000元,主要原因是未按规定报送业务报表;泛华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未按规定对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也被处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

记者注意到,在这波罚单中,也不乏建行、农行、中国银行等一些大行的身影。例如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临园道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均被罚20万元。其中前者存在客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违法违规事实,后者则是因为未严格执行案件信息报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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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支行,因违规允许保险公司人员驻点销售保险产品,被处于20万元罚款;武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40万元,主要是存在违规购买信托产品、内控制度执行不力违规操作导致发生案件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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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违规发研报

方正证券女分析师被喊前去谈话

除了各地银保监局,近日证监局也出手了!

1月13日,湖南证监局发布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一是“关于对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二是“关于对郭丽丽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上述两份处罚书因为方正证券旗下一名女分析师郭丽丽违规微信群私发研报,最终采取对分析师携带有效证件前去谈话、对方正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处罚。

据了解,郭丽丽曾是方正证券公用事业与环保首席分析师,曾获多届新财富、水晶球、金牛奖、第一财经、天眼等最佳分析师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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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警示函称,方正证券研究所分析师郭丽丽在客户微信群发布了某上市公司的研究报告,而方正证券未对该研究报告进行合规审查,也未根据公司制度由合规质控人员对所发布研究报告的微信群进行监督。

监管认为,上述情况违反了《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十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的第二十二条,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方正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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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分析师个人,湖南证监局指出,郭丽丽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该办法第三十二条,决定对其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记者发现,近几年,研报乱象持续成为监管关注的重点。去年,监管层曾向券商下发了《机构监管情况通报》,打击研报乱象。《通报》中提到,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用面向公众的即时通信软件、具有内容展示或分享功能的应用软件等互联网工具,向客户提供证券研究报告后续服务的做法在行业内日益普遍。因此,监管层要求依法规范使用互联网工具等传播媒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同时,还要求券商加强对分析师的管理,建立与服务模式相匹配的内部管控机制,有效防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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