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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发布 四年缩减62%

昨日,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清单》共列入事项123项。与2016年试行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28个事项相比,缩减比例高达62%。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指出,《清单》的修订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实现平等准入,推动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加快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国内统一市场。

孟玮介绍,《清单》主要作出四方面的修订。一是放开删减一批事项措施。二是调整规范部分措施表述。三是审慎增列少数事项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的决定》,将金融控股公司设立相关管理措施增列入清单。新增准入事项“未获得许可或资质,不得超规模流转土地经营权”,补列个别符合清单定位且合法有效的措施。四是完善清单制度设计。对许可准入事项定义作出补充完善。衔接自然保护地体制改革进展,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制度目录修订情况,对清单说明相应条款作出修正。

孟玮表示,通过三年落地实施,全国已确立市场准入环节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实现了“非禁即入”。总体来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运行平稳,对全社会市场主体的预期和行为起到了积极引导作用,企业活力得到进一步激发,政府行为得到更好规范,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逐步实现更好结合。

“当然,负面清单修订并不是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孟玮表示,发改委和商务部作为修订和发布单位,坚持严格合法依规增减,及时依法纳入金融控股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准入管理措施,以保障清单的严谨性、规范性。

此外,孟玮还表示,近三年来,发改委、商务部会同各部门各地方持续清理和规范违规制定的准入类负面清单,取消各地区自行编制发布的市场准入类负面清单23个,有效杜绝了“负面清单满天飞”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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