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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财产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发展科技险服务5G等新基建建设

8月5日,银保监会发布《推动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并提出到2022年,财产保险业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基本实现财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均达标、风险综合评级均在B类以上。财产保险产品和服务向社会生产生活各领域进一步渗透,成为企业风险管理、居民风险保障的重要手段,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治理的有效工具。突出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处置,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等总体目标。

银保监会方面表示,近年来,财产保险市场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财险监管工作从功能监管向机构、功能监管并重转型,对财险市场发展加强顶层设计与整体规划、对监管工作进行谋篇布局更为必要和迫切。《行动方案》是银保监会成立以来首次对财产保险业发展和监管出台规划,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行动方案》从行业转型发展方向、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民生能力、对外开放水平、监管政策和体制机制等四方面对财产保险市场未来三年发展提出具体规划。

在行业转型发展方向上,《行动方案》提出,推动行业从以车险为主向车险、非车险发展并重转变,从销售驱动向产品服务驱动转型, 从传统经济补偿向风险管理和增值服务升级,鼓励互联网保险、相互保险、自保等创新发展。提升数字科技水平,支持财产保险公司制定数字化转型战略,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对传统保险操作流程进行更新再造,提高数字化、线上化、智能化建设水平。到2022年,主要业务领域线上化率达到80%以上。

在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民生能力方面,文件提出,积极推动责任保险和保证保险发展,发挥好财产保险业在污染治理、安全生产、食药安全、校园安全、医疗纠纷、建筑质量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领域辅助社会治理的作用;完善巨灾保险制度,推动巨灾保险立法,探索巨灾保险证券化。推进重要农产品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发展科技保险、专利保险,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服务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开展营业中断和延迟取消类保险业务,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获取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在对外开放方面,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国内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鼓励财产保险公司加大对“一带一路”项目保险服务和保险资金支持。推动增加再保险市场主体,鼓励有条件的财产保险公司设立专门的再保险功能性机构,提升再保险承保能力和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再保险市场体系等。

保险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也离不开监管提升质效。在深入推进改革方面,《行动方案》提出,稳妥推进车险综合改革,完善交强险制度,健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设立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推动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在防范化解风险方面,完善风险应急预案,优化风险处置流程和制度,提升监管前瞻性;加强创新型业务监管,防范交叉性金融产品风险;完善融资性信用保险及融资性保证保险风险监测机制。完善以专业化为导向、以偿付能力和服务能力为核心、以风险管控为基础的市场准入制度,探索建立市场退出机制。

值得注意的是,在监管补短板方面,《行动方案》列出几项具体的制度完善计划。如出台示范型商业车险、农险等精算制度,修订准备金管理、条款费率管理、再保险业务管理等监管规定,建立产品创新保护机制,着力解决由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备带来的问题。

此外,《行动方案》明确,要强化机构监管,探索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突出功能监管,进一步优化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机构监管和功能监管有机结合,着 力构建全流程综合监管体系。积极运用现代科技丰富监管手段,进一步推进监管工作精细化、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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