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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淀”八年,期货法草案首次亮相!引入调解制度和集体诉讼制

期货法草案26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这是我国首次专门立法规范和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提请审议的期货法草案共14章173条,草案明确立法宗旨、原则和监管体制,系统规定期货交易、结算和交割制度,规定其他衍生品交易的基本制度,确立期货交易者权益保护制度,规范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和期货服务机构运行,明确期货市场的监督管理。

经过30余年的发展,我国期货市场不断增量提质,目前已上市92个期货、期权品种,覆盖了国民经济的主要领域。2020年,我国期货市场交易量达61.53亿手。其中,商品期货(不含期权)交易量为59.29亿手,位居世界第一。

期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离不开期货法治建设的保驾护航。近年来,证监会一直高度重视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进期货法立法工作,不断完善我国期货市场法律制度体系,促进期货市场规范、稳定发展。

为规范期货市场发展,国务院1999年首先发布了《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初步建立了期货市场的监管体系和法律体系,为期货市场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基础。2004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我国期货市场交易品种、成交数量、成交金额等快速增长。2007年,国务院正式颁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随后结合市场发展情况,《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分别于2012年、2013年、2016年、2017年进行了修订。

在我国期货市场建立初期,立法机关就高度重视期货立法。上世纪90年代中期,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启动了期货法立法,但由于立法资源有限、立法条件不成熟等原因,期货法最终未进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议程。此后,期货法又先后被列入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制定进程不断提速。

业内人士对期货日报记者表示,随着期货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次审议,距离期货法正式出台又近了一步,期货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将进一步夯实,法治化水平将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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