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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11万元的劳务纠纷,竟让券商董事长被限制高消费,什么情况?来看法院判决

与前总裁助理对簿公堂,除了要赔钱续约,这家新三板挂牌券商及其董事长还收到了一份“限制消费令”。

日前,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向粤开证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及法定代表人严某斌不得进行乘坐高铁以及飞机、列车软卧、轮船等二等以上座位,不允许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进行高消费,旅游、度假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图片

券商中国记者翻阅相关法律文书发现,此事起因竟只是一桩11万元左右的劳务纠纷案件。这对于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9.5亿元的粤开证券来说,着实让人感到意外。而根据法院终审判决,粤开证券除了要赔偿前总裁助理11万工资损失外,还需按37490.53元/月的标准持续赔偿,直至孙某勇被重新定岗考勤。目前这一赔偿已累计了10个月,涉及金额约37.5万元。

粤开证券法人被限制消费

除了“老赖”,一些“浓眉大眼”的知名企业也会被法院下发限制消费令,眼下这一起就颇具代表性。

五一假期过后,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于5月6日,向粤开证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及法定代表人严某斌不得进行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具体包括不得乘坐高铁以及飞机、列车软卧、轮船等二等以上座位;不允许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进行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不得旅游、度假;子女不可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9种情形。

而若粤开证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若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指出,此举牵涉到4月28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孙某勇申请执行粤开证券劳动争议一案,原因是粤开证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将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起一桩11万劳务纠纷

2020年4月,粤开证券刚刚完成更名,正紧锣密鼓筹划将总部迁至广州,开启新一段发展历程。4月3日,时任粤开证券总裁助理孙某勇收到粤开证券发送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告知其因此前签订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于2020年4月4日期满,决定于2020年4月5日起依法终止劳动关系。

然而就在2020年2月28日,粤开证券人力资源部曾发送邮件给孙某勇的主管领导沈某宏,请示续约问题,而沈某宏同日回复称,同意与孙某勇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于是,孙某勇于2020年3月4日将《员工合同续签部门表》发送给沈某宏。

但粤开证券提交的证据显示,孙某勇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考核不及格,履职过程中给该公司造成巨大亏损,且孙某勇离职后其岗位已被他人接替,孙某勇工作岗位、分管部门亦因粤开证券组织架构调整而被撤销,故双方的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

双方对此展开了激烈交锋。粤开证券主张孙某勇于2020年4月3日之后未上班,且粤开证券已向孙某勇发放2020年4月工资5509.10元。而孙某勇提交证据证明,与粤开证券存在牢固的互信基础,孙某勇完全胜任主管做市业务工作,截至2020年4月3日其预期可获得奖金135万元。

孙某勇还提出,粤开证券与其终止合同是第三人(时任粤开证券总裁姚松涛)个人主观的决定,整个程序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但姚松涛提交了流程审批单,以证明与孙某勇终止劳动合同是粤开证券作出的决定。

在诉诸公堂之前,孙某勇还曾申请劳动仲裁,但因涉案双方均不服该《裁决书》,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认为,在孙某勇已提出同意与粤开证券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已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孙某勇没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的情形下,粤开证券向孙某勇发送《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图片

根据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判决粤开证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与孙某勇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赔偿工资收入损失112471.59元(扣减2020年4月已发放的5509.10元);同时应自2020年7月起按37490.53元/月的标准向孙某勇赔偿工资收入损失,至双方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此后,粤开证券与孙某勇均不服该《裁决书》,遂重新提起诉讼。但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20日的终审判决与一审相比变化不大,最终更新确认粤开证券与孙某勇已存在事实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37490.53元/月的工资赔偿变更为孙某勇被定岗考勤之日止。

按照这一情况估算,截至2月底终审判决出来,粤开证券应赔偿孙某勇工资收入合计约40万元(不计算延迟利息),但截至4月底,这一金额已增长至48万元左右。

公司打官司法人受牵连

虽然粤开证券行业排名并不靠前,但作为一家国资控股的新三板挂牌券商,其2020年共实现收入9.5亿元,归母净利润1.5亿元,总不至于连40万元赔偿都履行不了,还连累公司法人一同被下发消费限制令。

有分析人士认为,这一情况存在两种可能:

一种可能是时值年报期,粤开证券自2月20日终审判决后尚无精力处理相关法律诉讼结果,导致终审判决迟迟未获履行。

另一种可能是,赔偿金额不是问题,关键在于法院终审认为粤开证券与孙某勇已存在事实上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并要求粤开证券重新对孙某勇定岗考勤。根据裁判文书,粤开证券强调孙某勇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考核不及格,其工作岗位、分管部门亦因组织架构调整而被撤销,或拖延了相关的赔偿支付进度。

而近两年,随着粤开证券的股东变更和市场化人才机制探索,其高管层也经历了多次变更。例如2020年7月,沈某宏、苏锋、黄达明、曹卫东、居上、汪俭6名高管宣布不再担任粤开证券副总裁职务,同时聘任朱洪涛为副总裁、汪俭为首席信息官;2020年12月29日,粤开证券原副总裁王安安宣布因个人原因辞职;2021年1月27日,姚松涛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粤开证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继续担任董事。

值得注意的是,因公司打官司,导致法人或实控人被限制消费的情况也不是孤例。2020年5月13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针对中信证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佑君发布了《限制消费令》,背后原因竟与中信证券落实反洗钱要求有关。

据介绍,由于投资者余国菁利用他人身份证在中信证券开立证券账户,违反了反洗钱要求,多次沟通无果后,其资金账户被冻结。由于余国菁本人为中国台湾居民,在资金确权后,却没有大陆账户,因此转账环节有所停滞。虽然该案件并不涉及中信证券资产,但由于执行过程不畅,中信证券及其法人还是受到了牵连。

另一个较为知名的案例是,2019年11月4日,王思聪因熊猫互娱欠债1.5亿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三天时间里连续收到4条限制消费令,普思投资的股权也被冻结。普思投资随后回应称,王思聪被列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是因为熊猫TV直播平台倒闭而引发的投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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