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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政策红利转化为湾区绿色发展动力 深圳碳市场行在先、闯在前

5月14日,央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四部委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

《意见》提出,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搭建粤港澳大湾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外汇试点,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外汇或人民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碳排放权交易。

据记者了解,深圳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与“窗口”,多项举措与《意见》要求不谋而合,且实现了碳交易市场建设“先行”、碳交易外汇试点“先试”、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突破”、碳金融、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创新”。

一是启动了中国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2013年6月,深圳率先启动全国首个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二是成为中国首个向境外投资者开放的碳市场。2014年8月,获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向境外投资者开放的碳市场,允许境外投资者以外币或境外人民币不限额度地参与深圳碳交易,并实现资金进出和结算监管严格、流程简便。

三是落地中国首例跨境碳金融创新。依托该项政策,深圳积极进行碳金融业务创新,于2016年3月落地国内首笔跨境碳资产回购融资业务,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获得BP上亿人民币的境外资金。

截至2020年5月,境外投资机构累计交易量超1000万吨,交易额达2.4亿元,分别占深圳碳市场现货交易量的20%和交易额的16%,充分发挥了境外投资者对深圳碳市场管控单位节能减排活动的资金融通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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