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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金融机构评级:高风险机构数量显著下降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证券时报记者 孙璐璐

4月23日,人民银行发布的2020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在对439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央行评级中,评级结果总体稳定,大部分机构评级结果在安全边界内,高风险机构数量显著下降。

据了解,在2020年四季度评级中,共有4399家机构参评,包含大型银行24家、中小银行3999家、非银行机构376家。按照央行评级结果的分类,1~7级属于安全边界,8、9、10和D级都属于“红区”高风险机构。

从评级结果看,银行机构中,开发性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民营银行、外资法人银行均在安全边界内。非银行机构中(包含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四大类),只有消费金融公司都在安全边界内。

正如央行表示,从机构类型看,大型银行评级结果最好,农合机构风险较高。大型银行评级结果为1级的1家,2级的11家,3级的8家,4级的3家,7级的1家,24家大型银行资产占比71%。中小银行中,外资银行和民营银行的评级结果较好,分别有95%、74%的机构分布于1~5级,且无高风险机构;城市商业银行的评级结果次之,有72%的机构分布于1~5级,但也有12%的机构为高风险机构(资产占全部城商行的4%);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285家和127家,资产分别占本类型机构的8%、10%。

值得注意的是,与2019年同期结果相比,2020年四季度我国高风险金融机构数量显著下降。“红区”机构较上季度减少132家,较去年同期减少103家。不过,央行透露,从地区分布看,各地区风险状况差异较大。北京、上海、深圳、浙江、江苏、福建、江西等地无高风险机构或数量较少,“绿区”机构占比均超过60%。辽宁、甘肃、内蒙古、河南、山西、黑龙江、吉林、山东、广西等省区高风险机构数量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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