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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王克冰:专项债风险苗头值得关注 应拓宽专项债偿债资金来源

财政部预算司巡视员王克冰12月17日在由中国国债协会主办的“地方债市场建设与发展研讨会”上表示,专项债目前已有一些风险苗头,但总体风险还算可控,目前财政部正在探索建立专项债风险项目控制机制,试图把具体项目的偿债风险控制住,以此来控制整体的风险,逐步完善专项债的偿债保障机制。

“进一步防控专项债券风险,确保法定债券不出现任何风险,这是我们一直追求的目标,需要进一步健全专项债偿债机制。“王克冰称。

据悉,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队伍建设,提高人员配置要求,目前财政部内部成立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协助财政部相关司局开展地方政府债券管理和风险防控各项工作。

王克冰指出,目前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有一些趋势性问题应该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

具体来说,总体看,专项债已经有一些风险苗头,但目前风险尚属可控。2018年,专项债余额就已经超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规模,需要指出的是,一般地方政府债、专项债的风险是不一样的,一般债(偿债率)的分母是一般公共预算,它是以税收为主的预算,也就是经济实力变强,这本预算就可以做大,当赤字率稳定的情况下,它只能解决一般债预算的风险。

相比之下,专项债的分子是专项债余额,分母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18年,专项债分子首次超出了分母,分子是7.4万亿,分母是7万亿,今年年底专项债余额要达到9.6万亿。理论来说,降风险应该是分母要做大,分子要缩小或者稳定,现在出于逆周期调节的要求,分子要扩大,分母应该更快地跟着扩大,项目风险才能控制住。

“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受目前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影响,进一步扩大的范围有限。“王克冰说,也就是说,从偿债来源看,目前专项债偿债来源比较单一,高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怎么把分母做大,这确实应该是我们好好研究和思考的问题,分母如果无法做大,专项债的逆周期调节作用将来该如何发挥?

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政府性基金收入大体上主要来自五方面,其中土地出让收入占91%,基础设施配套费占3%,剩下的纳入预算的高速公路收费占3%,污水处理费占1%。此外,占不到1%的采办公益金还不能用于还债。

对于究竟该如何健全专项债偿债机制,王克冰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拓宽专项债的偿债资金来源。在西方国家一般都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完善的公益事业收费机制。对比我国,下一步应该拓宽专项债项目收益来源,健全专项债券偿债保障机制,改变现在专项债来源单一和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的局面,条件成熟的时候,可以研究把部分非税收入用于法定专项债(偿还)。

二是要健全专项债项目风险控制机制。专项债是必须按照项目收益平衡原则来使用的一种债券品种,没有项目收益的平衡机制做保障,专项债风险无从控制。

“有的专家原来跟我们提过,为什么不能让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转用于偿还专项债。但这就等于变相增加赤字率,现在的赤字率是要保持稳定的,因为这是一道防火墙。“王克冰称,必须要坚持专项债项目收益融资平衡原则,通过锁定具体专项债的风险来控制整体风险,必要的时候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增强融资方案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是提高市场化水平。地方政府债券不能仅仅看成是财政的融资工具,它也是资本市场的重要产品。如果站在这个高度来看,才能把债务管好。所以,政府债券必须要遵循资本运作的基本规则和基本规律,而资本市场产品最核心的规律就是公开透明。

“过去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就是通过企业贷款、非标产品等方式形成的。现在法律强调举债要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这是最大的制度红利,可以大大节约地方融资成本,减少黑箱操作,降低金融系统呆坏帐损失。”王克冰称。

王克冰强调,当前最核心的任务是要加快建立地方政府债券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增强地方政府债券在资本市场上融资的市场化约束,提高公开透明度。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是加快推进地方政府债信息公开。据他透露,目前,地方政府债券统一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已报财政部批准,已经接近收工,争取今年年底推出。

二是提高发行定价的市场化水平,减少政府干预,财政部门的干预。

三是合理确定专项债的期限结构,专项债要和项目期限匹配,不能盲目地短期也不能盲目地长期。

四是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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