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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较原有制度有六方面变化

  中证网讯(记者 刘丽靓)国务院国资委1月20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通知》包括六个部分内容,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关键环节。较原有制度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落实各主体管控责任。进一步明确集团董事会、集团管理层及集团职能部门、操作主体的职责,建立健全三级管理体系,严格业务管控。

  二是强化套期保值原则。在坚持交易品种与主业相关、交易时间、规模、方向与实货匹配等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套期保值的实质和原则,即以降低实货风险敝口为目的,禁止投机交易;通过增加总量和时点规模双管控,严防超规模交易;通过要求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和业务效果综合评判机制,防止片面追求金融衍生业务单边盈利导致投机行为。

  三是实施分类管控。针对货币类、商品类衍生业务的不同特点和风险程度,在业务规模、岗位设置、信息系统等方面区别对待,即体现从严监管,又贴合企业实际。

  四是细化风险管控要求。在监控手段上,增加有关建立信息系统的要求,实现在线监测,固化制度规定;在风险预警上,提出采用定量及定性方法及时识别各类风险的要求;在应急处理上,明确处理要求,妥善做好应对。

  五是严控操作关键节点。坚持前中后台分离原则,严格合规管理;强调授权审批要求,严防越权违规操作;增加保证金管控要求,规范资金使用,防范资金风险;建立风险管理日报告、部门月核对、管理层季沟通机制,加强业务动态管理。

  六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审计监督的原则性要求进行细化,明确集团归口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的监督检查责任和侧重点,严防违规事项,确保制度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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