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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金刚石回复半年报问询,表示不存在关联方挪用募集资金情形

10月21日午间,豫金刚石(300064)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以下简称“回复”)。回复中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公司存在特殊利益安排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影响募投项目进度

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共募集资金45.88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5.67 亿元,其中 42.88 亿元用于“年产 700 万克拉宝石级钻石项目”(以下简称“宝石项目”),其余 2.79 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深交所在问询中关注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的具体构成及流向。回复中表示,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流向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同时,豫金刚石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豫金刚石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关联方关系列表等资料,核查募集资金的使用及流向情况,未发现募集资金直接流向关联方的情形,以及挪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未发现募集资金管理与募投项目建设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同时,保荐机构公开查询涉及募投项目的主要供应商的企业信用报告,核查主要供应商不与豫金刚石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半年报,公司募集资金、货币资金被冻结,深交所要求公司做出说明。回复表示,2019年截至9月30日被冻结资金中涉及募集资金金额为7.34亿元,该冻结导致募投项目进度整体放缓,针对因诉讼事项冻结公司账户资金事项,公司高度重视,已聘请专业法律团队,并积极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公司权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公司指出,该事项尚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公司在回复中表示,由于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影响项目建设,建设进度略低于预期。在收益方面,2019年上半年度募投项目已产生收入占预测收入的比例约为58.40%,低于投资进度比例,回复中表示主要原因为:(1)目前募投项目一期正常投产运营,项目二期部分压机处于试运营状况,尚有部分压机未到货、未贡献效益;(2)由于近几年大单晶合成领域的生产商增多,同等品级与重量的产品价格有所下降。

借款纠纷是资金冻结主因,将加快协商解决方案

对于公司资金被冻结,豫金刚石在回复中表示,主要原因在借款担保纠纷问题,相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冻结公司存在银行的资金。案件导致公司部分资金受限,公司流动性受到一定影响,上述案件在报告期末未对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与纠纷方积极沟通,争取尽快达成和解,同时做好主营业务经营,拓展融资渠道,缓解公司流动性紧张的情况。

回复中还表示,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4.77%,期后无新增长短期借款,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债务风险水平较低。针对逾期债务公司将加快推进与相关债权人的积极协商,争取尽快与相关债权人就债务解决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展期、部分偿还、增加担保等方式,同时公司将通过加大回款力度、拓展融资渠道、做好生产运营等措施筹措偿债资金,并向债权人申请免除或减少由此形成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

此外,豫金刚石控股股东河南华晶及实际控制人郭留希因债务未清偿导致相关股份被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公司在回复中向交易所澄清了受实际控制人债务纠纷波及的问题。问询函回复内容显示,关于公司与牛银萍、田园园、杭州厚经的3起纠纷,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出具了书面说明,声明对上述相关借款或担保合同的签署并不知情,其不存在以上市公司名义借款或担保事项。关于公司与中融公司的纠纷,出现的后续合同等文件的签字非郭留希本人操作,存在由空白签字页套打形成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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