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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闯关IPO:应收账款大客户工商资料“无迹可寻”

每经记者 胥帅 欧阳凯 张晓庆 实习编辑 汤辉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新股份)日前更新了IPO申报稿,拟募集资金10亿元。宇新股份主要从事LPG(液化石油气)深加工产品的生产,主要原料LPG、甲醇和主要产品异辛烷、MTBE(甲基叔丁基醚)等均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2016年、2017年,宇新股份的应收账款分别为860万元、80万元。然而到了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宇新股份的应收账款金额突然增大,远超过往几年。宇新股份应收账款的增加和宁波斯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隆化工)和崇融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融商品)这两大客户有关。前者成立时间尚短,后者则未查询到工商档案。

值得一提的是,宇新股份2017年的第四大客户——深圳市广荣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荣昌)也有疑问待解。比如,倪晓军控制的广荣昌和倪晓伟控制的深圳市普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明化工)有诸多重合之处,而后者又与宇新股份发起人深圳市嘉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嘉浦)存在巧合。

实探第一大客户斯隆化工

斯隆化工是宇新股份的2019年上半年的第一大客户,2019年1~6月,宇新股份对其销售金额达4.4亿元,占主营收入比例为32.11%,销售内容为异辛烷、MTBE;2018年,对斯隆化工实现销售金额达1.06亿元,占主营收入比例为4.03%。

斯隆化工不仅是宇新股份的大客户,还是其供应商。2019年1~6月,斯隆化工是宇新股份的第四大供应商,采购金额达5383.4万元,占宇新股份采购总额比例达到4.36%。

实际上,斯隆化工也是在最近两年才成为宇新股份的重要客户和重要供应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斯隆化工成立于2017年4月11日,成立尚未满三年,实际经营业务为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化工产品、煤炭的批发、零售。

所谓票据贸易类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是指无储存场所和设施,经营场所不储存任何危险化学品实物,经营方式为票据贸易往来从事批发业务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

宁波一家同样从事危险化学品票据贸易业务企业的经理黄明(化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道:“危险化学品在交易中存在许多难点,例如运输要求比较高,不能通过普通物流来运输,需要我们这样的中间贸易商去对接物流公司;另外一方面,工厂只有收款后才会发货,但需求单位看到货后就付款已经算很好了,因此需要我们垫资,并且对接好时间等等。一般我们的佣金也只有交易额的1%~2%。”

虽然宇新股份对斯隆化工采取赊销的销售模式,但注册资本500万元,成立不足三年的斯隆化工能在半年内向宇新股份股份采购数亿元货物,那么斯隆化工实力如何?

10月9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了斯隆化工的登记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平海路1188号。斯隆化工仅拥有一间约20平方米的办公室,并只有一位工作人员常驻在此处。

该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合同盖章以及开具发票,他向记者表示,公司目前约有十几位工作人员,业务员们都在各地谈业务,长期出差,大的办公场所也没有必要。

许可证有效期之前已开始合作?斯隆化工:许可证进行过变更

宇新股份和斯隆化工的交易是异辛烷、MTBE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异辛烷、MTBE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依照该办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斯隆化工的危险化学品票据贸易需要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斯隆化工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时间是自2018年5月7日开始。

不过在2017年,斯隆化工就与宇新股份建立合作关系,2018年4月开始合作。上述时间均早于斯隆化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起始时间。

对此,上述工作人员解释称,公司的许可证有过营业范围的变更,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的时间是更新后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成立时就有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是三年,三年以后就要去换证,审查再重新换证。到期必须提前换证。”一位熟悉危险化工产品的业内人士表示。

宇新股份有关人士则表示,国家并无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在销售产品时需核查客户是否具备经营资质,因此,斯隆何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公司无需核查。

随着斯隆化工成为宇新股份的重要客户,对应的应收账款也逐渐增多。在斯隆化工未成为大客户前的2016年和2017年,宇新股份几乎都没有大额应收账款。然而到了2018年和2019年上半年,宇新股份的应收账款金额突然增大,远超过往几年。2018年底,斯隆化工是宇新股份应收账款的第二大客户,应收账款金额为946.87万元;2019年上半年底,斯隆化工已经是宇新股份应收账款第一大客户,应收账款金额达到5560.36万元。

宇新股份解释称,斯隆化工系中石化的采购代理商,其结算方式为开票后一周内付款。公司上半年应收账款余额大幅增加是斯隆化工采用赊销模式。

但是对于中石化的采购代理商身份,宇新股份并未过多解释,外界也难得知代理采购的业务类型、范围等。

黄明告诉记者,要想成为代理采购商,首先要先进行资格认定再通过竞标获得。

提及宇新股份,上述斯隆化工的工作人员显得十分熟悉。“宇新股份也是我们的大客户,主要从我们这里买液化石油气。公司大概是2017年底和宇新股份开始合作的。2018年,公司和中石化开始合作,我们主要是从宇新股份买了异辛烷等,再卖给中石化。我们的大客户也主要就是这两家,大部分业务是和他们在做,其他的都比较零散。”他进一步表示,公司每月从宇新股份购买的次数大概是三、四次,一个月合计金额在几千万元。一般来说,公司在结算上是一单生意一结,一单生意基本是一个月。

“石油化工产品属于大宗商品,贸易量大,下游贸易商较多,企业进出也较为频繁,类似钢贸企业,这类企业通常不需要很大的注册资本和太多人员。斯隆就属于这类企业,公司只是其众多供应商之一。”宇新股份有关人士表示,经公司考察,了解到斯隆化工有着优质的客户,在谨慎评估后,公司给予斯隆化工的结算方式为月结一周付款,自合作至今,斯隆均按约定履行了付款。

应收账款第一大客户工商档案无迹可寻

宇新股份2018年应收账款的第一大客户崇融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崇融商品)也存在疑问待解。应收账款金额为2452.31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72.14%,账龄在一年以内。宇新股份解释应收账款增加原因是公司与客户崇融商品采用信用证的方式结算,2018年末发生的销售尚未办妥收款手续。

奇怪的是,记者并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找到相关信息。通过启信宝查询发现,输入“崇融商品贸易有限公司”的搜索结果是崇融商品贸易(香港)有限公司,成立时间是在2017年1月11日。

记者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公司注册处查询信息发现,崇融商品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已告解散(注册撤销),已告解散日期/不再是独立实体日期是2018年6月29日。

综上,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宇新股份招股书披露的崇融商品究竟是一家什么公司?在宇新股份信披不完整的情况下,崇融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俨然成为了一个谜。

实际上,针对崇融商品、斯隆化工的应收账款问题,证监会就提出了疑问。证监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要求宇新股份说明报告期内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和现金回款的情形,若存在,请说明原因、涉及的金额和比例、对应收账款执行的审计程序和审计结果。

“IPO企业新增大客户存在应收账款多的原因有很多,可能因为销售模式的变化,以前多采用现款销售,现在采用信用销售模式。”某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一合伙人为记者分析,不过一般情况下,应收账款大客户不会出现查不到工商资料的情况。

另有两名不愿具名的注册会计师表示,无法查到应收账款大客户的工商资料,这需要怀疑大客户销售的真实性、应收账款能否收回,期后收款的情况。如果销售单位确实解散,应收账款收回可能性存在重大疑虑,在真实销售的情况下,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如果查不到资料,我们审计一般会想办法查资料,然后找证据证明这类销售是否真实”。

上海新古律师事务所王怀涛律师对记者表示,这还需要考虑发行人是否笔误写错公司名字,(如确实写错)这属于信息披露的瑕疵。

“保荐机构今年在核查时向崇融商贸发过确认函,回函显示企业运营正常,其期末应收款也已正常回款。”宇新股份有关人士表示。

重要客户背后存巧合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询发现,宇新股份2017年的第四大客户——广荣昌和另一家企业深圳市普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有诸多信息重合之处,后者早期经营场所在宇新股份发起人深圳嘉浦的注册地址隔壁。

具体来说,普明化工最早的经营场所位于深圳福田区皇都广场3号楼1706室(2007年8月31日到2009年8月18日),而位于其隔壁的1707室是深圳嘉浦(张林峰持有37.5%股份)的注册地,也是曾政寰的持股公司——深圳市海富嘉永贸易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张林峰持有宇新股份5.29%股份。曾政寰持有宇新股份11.14%股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深圳嘉浦是宇新股份的发起人,一直到2017年,前者都是后者的第二大股东,当年9月,深圳嘉浦解散,其持有的宇新股份转让至张林峰、曾政寰等人。

普明化工和广荣昌的关联主要体现在部分联系方式重合。启信宝显示,广荣昌早期的经营场所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杭钢富春商务大厦2416室,该场所现在是普明化工的注册地。广荣昌部分年度年报显示的企业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与普明化工登记的信息一致。

除此之外,两家公司的高管存有重合之处。广荣昌的总经理是倪晓军、监事是涂丽婷、执行董事是王宝宁。普明化工的主要股东是倪晓伟,总经理是王宝宁、监事是涂丽婷。但记者未查证到以上同名人士是否为同一人。

9月25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走访了广荣昌早期的经营场所——杭钢富春商务大厦,发现2416室为一家名为深圳市永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骏实业)。启信宝显示,永骏实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倪晓伟,显示的邮箱、电话均与广荣昌、普明化工一样。

当记者表明来意后,一名自称广荣昌业务经理的王姓人士从办公室走出来接待了记者,他表示:“不同的生意模式,不同的运作体系,怎么能说是一家,就是三家不同的公司(永骏实业、广荣昌、普明化工)。”

“(地址)巧合之处是想说明是否为关联方,但从既有的资料来看,这不太好判断。还需要做更多的现场走访等,以及追查更下游的客户。”上述某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及另外一名注册会计师对记者表示。

对于上述巧合,宇新股份有关人士表示:“经核查,倪晓伟和倪晓军与公司股东张林峰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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