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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协会公示首批金融APP拟备案名单 工行微信支付宝等在列

随着移动金融APP广泛应用,相关APP安全保护能力不足、超范围收集甚至贩卖个人信息、仿冒钓鱼等乱象层出不穷,对于这些突出问题,监管部门正不断出台政策加以规范。

5月19日,证券时报记者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简称“互金协会”)获悉,2019年12月启动的移动金融客户端软文备案工作取得新进展,协会根据相关金融机构登记的备案信息并结合测评结果,对首批拟备案的33家机构73款移动APP在互金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记者注意到,首批公示的金融机构类型丰富,涉及国有大行、股份行、城商行、农商行、外资行、金融科技公司、支付机构、保险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小贷等,首批公示机构基本上都是在各自领域科技能力见长的代表机构。

以国有大行为例,入选的包括工行、建行、中行;股份行入选的包括招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等;支付机构包括微信、支付宝和拉卡拉等;金融科技公司则包括京东金融、度小满金融、360借条等;值得一提的是,两家头部消费金融公司招联金融和马上金融也成功入围首批拟备案金融APP公示名单。

据了解,为了规范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的备案管理,提高安全水平,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布金融行业标准 加强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安全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制定了《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在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互金协会要求上述办法实施之日起,对于已经发布并正常提供服务的客户端软件,客户端软件提供方原则上应当在12个月内完成备案工作,且办法几乎涵盖所有涉及金融服务的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私募、保险、保险资管、清算机构、非银支付机构等,而其他依法开展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提供的移动客户端应用软件实名备案工作也也要参照执行。

监管部门相关管理办法等系列措施,意在要求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客户端软件安全管理全程覆盖机制,而互金协会等陆续建立健全客户端软件监督处置机制。

互金协会表示,后续将按照《通知》要求,持续做好客户端软件备案、风险监测等行业自律管理工作,督促引导各金融从业机构严格落实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为金融消费者提供安全、便捷、满意的移动金融产品及服务。

附:移动金融客户端应用软件拟备案名单公示(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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